摘 要:有摩托车致害人咨询其交通事故后,赔偿的相关问题。
◆ ◆ 摩托车车主咨询问题
我的摩托车证件都齐全,那天出门不小心把一个过路的老人家给撞伤了,我全责,老人现在还在医院里,家属一开口就向我要10万元赔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方说伤害已经导致残疾了,至少十级。 我想知道要真是十级,有什么标准没有?
◆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按照赔偿项目的类别来分类,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可以分为一般伤害、伤残伤害和死亡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都会不同。十级伤残伤害是最小的伤残伤害,但是基本具备了伤残伤害的特征,可获赔偿项目除了一般伤害下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外,还可包括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绝大多数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可参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相关规定,该《解释》对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给以了明确。
本案在对方无责的情况下,作为机动车一方,您将对事故的损害承担全部的赔偿,如果您的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可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交强险有责责任限额为122000元。如果事故发生的实际损失不到交强险的理赔限额,那么初步可以断定,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完全进行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受害人一方起诉索赔,如果保险公司理赔积极,建议可以由保险公司介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