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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行人遇到违章的机动车司机!

2017/1/11 9:57:00

       摘要 在车辆川流不息的公共交通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循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行,才能确保人身安全。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行人有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的,机动车方如可以证明自己是正常驾驶,并且在事故当时有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本身也有违章行为,除非能够证明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否则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须尽到高度注意义务,防止自身过失造成交通事故,同时对于突发的紧急情况尽可能快速采取制动措施,降低事故损害。机动车如果未尽到该义务还违章,违反了安全驾驶要求,虽然对事故属过失,但仍需要承担责任。
 
      第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知,行人在过马路时,路口有交通信号灯的,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果没有信号灯,应当在确认道路安全的情况下直行通过,不可以盲目穿行、特别不要在车辆加速时突然向前冲或者中途后退。在车辆川流不息的道路上闯红灯,闯红灯的行人自身存在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综上所述,闯红灯的行人和违章的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有过错,需要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