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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责任:仍要赔

2017/3/15 9:56:00

       摘要: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仍需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责任,指的是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即使机动车方没有过错,但这并不意味着不承担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范围的,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的赔偿责任为≤10%。
 
      据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是行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机动车方尽管无事故责任,但是其仍然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无责任不等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无责任,对于机动车方来说,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地解决事故的赔偿问题,避免对方过多地进行敲诈,造成自己更大的损失。
 
      对于遭受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一方来说,尽管机动车一方对事故不承担责任,其还要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以及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切不可认为机动车无事故责任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只会使自己得不到应得的赔偿,白白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