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腰椎压缩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2017/3/22 9:55:00
摘 要:腰椎压缩性骨折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中有构成伤残的可能,有8级、9级、10级内容。
人体腰椎发生骨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有构成伤残的可能,伤残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程度,构成伤残的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主张伤残项目赔偿。
《评定》确定的伤残级别标准具体有三个,分别为:
1、8级伤残: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2、9级伤残: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3、10级伤残: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在受害人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上述三种情况的前提下,鉴定机构可以《评定》为依据,鉴定受害人分别构成8级、9级或10级伤残。之后,受害人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证据,即可向法定的赔偿义务人主张伤残项目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伤残的鉴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如果受害人存在多个伤害,即使单个伤害不足以构成伤残,但多个伤害的叠加也会存在构成伤残额的可能。为此,在受害人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时,需注意如下内容:
一、选择有利于获得或提高伤残等级的鉴定机构
虽然我国对伤残鉴定的标准都是《评定》的相应内容,但是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时,仍然会出现一些自由裁定的内容,这样,各个鉴定机构的做法就可能不一致。为了选择那些有利于获得或提高鉴定等级的机构,受害人在鉴定前有必要适当进行了解。
二、选择资质或信誉好的鉴定机构
伤残案件一般诉讼索赔,而法院通常会认可那些信誉好、资质强的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此,选择资质或信誉好的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索赔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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