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疤痕连续10厘米算伤残吗?
2017/3/27 9:49:00
摘 要:本文介绍面部伤害构成伤残及赔偿处理问题。
面部伤害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时有发生,面部伤害很大程度上还将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脸部伤疤是否构成伤残,需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并由鉴定机构鉴定得出。
面部伤害是否构成是伤残,依据《评定》,有如下标准内容:
1、二级伤残标准:全面部瘢痕形成;
2、三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3、四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五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5、六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6、七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7、八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九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厘米以上;
9、十级伤残标准: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厘米以上。
由以上内容可知,脸部伤害如果导致疤痕达10厘米以上的,基本可以认定构成10级伤残。10级伤残的标准由《评定》确定,但是要想获得明确的伤残评定,必须向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在具体进行鉴定时,还需注意以下一些内容:
一、鉴定时间
伤残鉴定的合理时间为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通常受害人出院后不再入院治疗即可视为医疗终结。
过早或是过晚鉴定将会影响伤残级别的认定,需认真把握。
二、鉴定机构的选择
伤残鉴定需要向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委托鉴定机构适宜选择信誉好、离受诉法院地近、有利于提高伤残级别的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有必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更多伤残鉴定内容可登陆中国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免费咨询热线:0755-8303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