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八级伤残赔偿项目与标准
2017/4/18 9:54:00
摘 要:如果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事故伤害导致8级伤残,本文讨论伤残赔偿项目及其标准的问题。
八级伤残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医疗终结后经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其构成八级伤残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八级伤残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有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与此同时,《解释》规定了各个赔偿项目的标准规则。深圳市八级伤残赔偿项目与标准以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进行举例:
一、残疾赔偿金
依据《解释》第25条,交通事故伤害残疾赔偿金由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60周岁下的受害人计算20年,60至75周岁的计算20-(受害人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依据受害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依据伤残等级确定的赔偿系数(8级为30%,其他1级100%、2级90%、...10级10%。)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解释》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由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结合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在赔偿年限上,依据被扶养人年龄,60周岁下的被扶养人计算20年,60至75周岁的计算20-(被扶养人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的计算5年。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 = 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依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法定的扶养人数× 依据伤残等级确定的赔偿系数(8级为30%,其他1级100%、2级90%、...10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