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起诉吗?
2017/4/25 9:55:00
【摘要】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
在现实实践中,有的交通事故没有报警,也就没有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起诉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其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有关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不是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固然能以此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但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事故当事人责任的,有这样的其他证据也足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人民法院就必须受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即便交通事故没有报警从而没有交通警察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只要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事故当事人责任,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样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