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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死亡负事故次要责任,会被判刑吗?

2017/5/15 10:06:00

      摘     要:本文介绍交通肇事案件中,何种情况下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因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包括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者等,其中,以交通肇事罪为主。

      根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故责任对交通肇事罪有影响,具体来说,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  

      一、一般交通肇事者构成

      1. 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肇事者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事故死亡3人以上,肇事者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3. 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肇事者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特殊交通肇事罪构成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肇事者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 严重超载驾驶的;

      6.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也就不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