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2017/11/21 10:58:00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交强险以及第三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进行阐述。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而第三者商业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那么,对于交强险以及第三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我国法律是如何界定的呢?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下所示:
(1)交强险赔偿权利人的范围:除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2)交强险赔偿损失的范围:人身伤亡损失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包括精神损失。
(3)交强险赔偿数额的范围:被保险机动车方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2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2100元。
第三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
第三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主要依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结合我国《保险法》而定。其赔偿责任范围如下所示:
(1)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
(2)保险人负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当然,其赔偿数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受害人在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时,需弄清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赔偿范围,最好在律师的介入协助下,选择最佳的赔偿方案,以保障自身最大的权益,如精神损害抚慰金就应该在交强险项下请求赔偿,第三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并不包括受害人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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