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但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2017/11/27 10:09:00
摘 要:介绍车祸致人死亡案件中,肇事者无赔偿能力的处理内容。
一起车祸致人死亡案件,要说死者家属可主张多少数额的赔偿,这个不能一概而论。以北京市、上海市而言,仅死亡赔偿金一项,就可达到115万元。如果肇事司机全责的话,那么,一起车祸致死案件可达150万元以上。
鉴于死亡案件赔偿数额巨大,由此就会时常发生肇事者无力赔偿的问题。此时,该如何针对性的处理呢?
1. 寻找其他赔偿义务人
对死者家属来说,可以寻求索赔的对象可不止肇事司机,结合《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肇事司机的工作单位、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道路管理部门、驾驶学校等都有可能成为赔偿义务人。
在具体索赔时,家属可把多个赔偿义务人列为共同被告。
2. 诉讼索赔
死亡案件涉及的赔偿数额巨大,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数百万元,且涉及农转城、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内容,故,最佳的索赔途径应当是诉讼索赔。诉讼索赔途径下,家属可主张完整的赔偿项目,并主张法定的赔偿计算标准。
另,诉讼途径下,家属还可视情况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在判决下达后,对方不予赔偿的,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这个时间可延长至完全履行义务止。
3. 行使撤销权
在事故发生后,如果对方无偿转让或以低价格转让其拥有的财产,意图逃避赔偿的,家属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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