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18/1/9 10:04:00
摘要:本文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权利人起诉肇事机动车方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进行相关阐述。
车祸受害人起诉索赔,也即由受害人作为原告,以肇事者、保险公司及其他承担义务的人作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要求法院依然审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案件的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交通事故的原告必须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人
一般情况下,原告为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
2、有要求赔偿的对象
在交通事故中,要求赔偿的对象是赔偿义务人。在实践中,有时候赔偿义务人不一定就是肇事机动车方,它可能还包括了保险公司、肇事车辆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等,所以在起诉时,应当选择明确的被告,以免在诉讼中吃了大亏。
3、有赔偿的要求
交通事故的发生必定伴随着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发生。因此,原告在起诉时,可以以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原告遭受了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为具体的诉讼请求。
4、有具体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起诉时,可以提交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具体的事实依据。
5、属于管辖法院受理范围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案件均属侵权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且起诉的内容须在管辖法院受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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