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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害司机逃逸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2018/1/12 9:36:00

        摘     要:介绍车祸案件发生后,肇事司机逃逸的,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的问题。

        保险公司在车祸案件中承担保险理赔责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就明确,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车辆致害的,二者先后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那么,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保险公司也会承担赔偿吗?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事实上,逃逸并不会改变保险理赔的性质,逃逸很大程度上只会影响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来说,其第45条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司机逃逸发生后,可存有两种情形:

        1、驾驶车辆逃逸,且未经查获的

        此时不知道车辆的具体信息,也很难清楚逃逸车辆的保险情况,故要么等到查获逃逸司机和逃逸车辆,要么依法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承担对医疗费、丧葬费等的法定垫付义务,并赋予基金向最终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2、遗留车辆逃逸的

        此时,可以根据致害车辆信息知道车辆的保险情况,这个时候,受害人就可以相应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索赔,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

        总结:对于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保险公司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