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优缺点
2018/1/17 10:31:00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解决途径之一的调解有什么优缺点。
交通事故发生后,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若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能够就赔偿争议问题协商一致,可选择调解进行解决;若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能够就赔偿争议问题协商一致,则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调解是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赔偿权利与义务争议一致的活动,是当事人依照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自愿选择的途径,并非是一种必经程序。
那么,对于民事诉讼而言,交通事故调解有什么优点呢?进行简单的阐述:
调解的优点:
1.解决效率较高。调解存在的目的就在于能够运用一种较为简便、灵活机制,更为及时、高效率的解决赔偿争议。
2.方法较为灵活。调解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下进行的,是否能够调解成功主要双方解决争议的诚意,因此,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以对案件灵活处理。
3.节约时间与金钱。因为通过高效率的解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赔偿争议,可以节省许多人力、物力等。
4.执行起来较快。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产物,这种情况下的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会自觉去执行赔偿义务。
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存在哪些缺点呢?
调解的缺点:
1.通常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所得的赔偿款数额并不会太高,换句话来说,调解所得的赔偿金额会比实际应赔偿的金额低比较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所得的赔偿款数额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得到支持,若有专业律师“神助攻”,那绝对会比您预期赔偿款高的多。
2.若受害人有伤残后遗症或并发症的,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那后续就很难再解决后遗症或并发症的相关费用,因为调解协议书一般会有“以后发生任何费用与赔偿义务人无关”的内容。但诉讼不一样,可以根据后续发生的实际治疗费进行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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