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伤害案件,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2018/1/19 10:25:00
摘 要:本文针对交通事故死亡伤害案件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进行相关阐述。
交通事故起诉,是指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作为原告就其在交通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起诉需具备以下条件:
(1)交通事故的原告必须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
那么,在满足起诉的条件下,原告(赔偿权利人)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起诉需提供的证据:
1. 原告身份及户口性质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等)
2. 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被告身份证、行驶证、工商登记资料等)
3. 证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事故认定书)
4. 证明机动车投保的证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
5. 原告伤情证据(原告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期的CT片、X光片等)
6. 误工费和误工损失证据(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保缴纳记录等)
7. 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证据(举证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社保缴纳记录等)
8. 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等)
9. 受害人死亡的证据(死亡证、火化证明)
10. 交通费证据(汽车票、出租车票、火车票等法定票据)
11. 其他相关证据(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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