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需要提供的这些材料,您都准备好了嘛?
2018/1/24 10:09:00
摘要:本文针对近亲属诉讼索赔死亡赔偿金应提供的材料进行相关阐述。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无疑是道路交通事故最严重的后果,受害人的亲属应当获得相关赔偿。死亡赔偿金作为死亡案件最为重要的项目之一,是对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补偿。那么,受害人近亲属提起索赔死亡赔偿金诉讼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起诉的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赔偿权利人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若户口信息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中,受害人的近亲属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一份亲属关系证明。因为只有证明双方具有亲属关系,赔偿权利人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还要在受理法院管辖的范围内。所以,赔偿权利人需要提供死亡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住所地一般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即可证明,经常居住地则需要提供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需要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证明,没有居住地派出所的证明,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工资单等证明。
最后,需注意的是,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如果想按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赔偿的,受害人近亲属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据:
1、事故发生前死亡受害人在城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证据;
2、事故发生前死亡受害人在居住的城镇有1年以上稳定收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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